本文最近更新日期:2024/09/16
為什麼非營利組織要申請「捐贈扣除額單據電子化」作業?
申請後,由 NPO 代替捐款人上傳年度捐款資料,讓捐款人線上申報所得稅時,不用附上紙本捐款收據,就可以把捐款列舉為扣除額。隨著線上報稅愈來愈受歡迎,此項作業可以大大減輕捐款人的負擔!
(注意:國稅局電子化功能僅適用個人綜所稅,企業/組織尚不適用。)
你也可以透過閱讀文章,了解:
如何向國稅局申請捐贈扣除額電子化作業?
步驟一:每年收件期限內,繳交申請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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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收件期限:每年 3/1 ~ 12/31
(若要搭配測試 11 月測試上傳作業,須於 10/15 日前完成申請。)(netiCRM 已有適用於國稅局的上傳格式,因此可跳過測試上傳的流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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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繳交的申請資料
- 新進受贈單位遞交資料後,應會在 1 ~ 2 個月後收到國稅局的公文通知。
步驟二:實務上要使用捐贈扣除額電子化,如何操作?
- 首年使用的新進單位,在收到公文通知後,建議在 11 月完成這個流程:下載➜設定➜認證➜上傳(測試) ,首次申請成功後,往後每年只要上傳正式資料即可,以下為各流程的說明操作細節:
1、下載系統
請至國稅局網站下載「扣除額電子資料交換系統」,並安裝於電腦中。
2、設定單位的基本資料
新加入團體請先依照 附件三 說明,完成新進單位基本資料建檔。登入網頁填寫新進扣除額資料來檔單位基本資料 (業務別選擇:捐贈)
3、取得認證的帳號密碼
待收到審核通過信後,才可依照本文的 附件四 第 13 頁,申請簡易認證密碼:扣除額單位簡易認證密碼申請。這個環節的一些眉角,報你知:
- 捐款資料上傳至財稅資訊中心時,需要 XCA 憑證登陸,若貴單位沒有此種憑證,須申請「簡易認證程序」,請參照附件四 第 13 頁。
- 設定單位基本資料與認證帳密後,需要⼀天的核定時間,才能使⽤電⼦資料交換程式。核定是否完成?國稅局不會主動通知。如隔天仍無法登入使用,請致電國稅局, 告知窗口已完成設定,請窗口開通權限。
4、上傳測試用的稅務資料
前提是蒐集正確的稅務資料!國稅局當然有它規定的格式,請受贈單位/非營利組織提早規劃,才能正確搜集稅務資料、少走冤枉路。這個環節的一些眉角,報你知:
- 11/1 ~ 11/30,可上傳受贈年度上半年受贈之個人現金捐贈資料測試
- 國稅局僅提供一個平台介面,不介入相關資料的建置。捐款者與受捐贈單位之資料建檔、彙整或上傳均由受捐贈單位負責。這部分請平時就要收集好並確認真偽,超過上傳期間就無法更改。
- 在接受捐款時,就詢問捐款人是否願意將他們的捐款資料上傳至國稅局,較不會有爭議。
- 上傳的捐款資料,必定要有捐款者的中文姓名及身分證字號。若捐款者在該年度有多次捐款的情況,請彙整成一筆金額。也就是說,一個身分證字號,對應一筆該年度捐款總金額。
- 上傳資料檔,必備欄位與格式如下附圖,您可透過 netiCRM,一次完成捐款資料彙整的作業,可輕鬆按照國稅局格式匯出捐款資料,迅速整理好、完成申報作業
- 從 netiCRM 匯出上傳檔
請登入貴單位的 netiCRM 管理後台,並參考手冊《捐贈扣除額電子化作業申報檔案的下載、編輯與轉檔》
- 上傳國稅局
圖文版的操作步驟,請參考本文的附件五:捐贈扣除額上傳流程圖,這個環節的一些眉角,報你知:
- 資料上傳後,請務必利用查詢功能,去確認上傳的資料有沒有成功!
- 若上傳後才發現有需要更改的內容,請全部資料重新上傳。因為國稅局的電子資料交換程式只會讀取最後一次上傳資料。意即,如您第 1 次上傳了 10 筆資料,第 2 次僅上傳 3 筆資料,系統只會留下第 2 次上傳的 3 筆資料,故需要全部重新上傳。
步驟三:事先設定提醒,二月份上傳申報資料
在上一個步驟,你已經實際走過一次上傳流程,接下來就是等隔年二月的正式申報囉!
捐贈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,將於每年的 2/1 ~ 2/28 開放上傳。再次提醒,請預先將二月份處理申報的時間空下來並記入行事曆提醒,國稅局不會主動提醒組織,錯過就要再等一年。
最後,讓我們一起複習整個申請流程吧!
資料來源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官方網站,捐贈扣除額單據電子化相關規定以國稅局最新公告為主。有申請疑義及權限問題,請洽詢北區國稅局承辦窗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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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綜所遺贈稅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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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 156 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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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:(03)3396789 分機 1412 呂學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