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條款(2021/04/14 版本)

以下為舊版服務條款,最新版本請見 https://neticrm.tw/about/term-of-us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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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合約(以下簡稱「合約」)適用您試用或購買的 netiCRM 平台服務。

接受本「合約」(在申請服務時勾選「我同意本站的服務條款」,或透過執行參照本合約之報價單,或列印本頁面進行簽署)即表示您同意本「合約」之條款。如果您代表組織或法人同意本「合約」,即聲明您獲得授權代表該組織接受這些條款及細則之約束。如果您未獲得此類授權,或者您不同意本「合約」,您不得接受本「合約」,不得購買並使用「服務」。
 
本「合約」最近更新日期為 2021 年 04 月 14 日。您接受本「合約」之日起,您與我們之間的合約即生效。
 

第一條  名詞定義

「您」或「您的」:指您代表接受本「合約」之團體、組織或其他法律實體。
「我們」或「我們的」:指網絡行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
「服務」:指我們透過 https://netiCRM.tw 網站提供之網路型應用程式及平台。
「租用之服務」:指您透過「服務方案申請表」或「報價單」所租用之「服務」。
「您的資料」:指您提交至「租用之服務」之所有電子資料或資訊。
「使用者」:指經您授權使用「租用之服務」之個人,包含但不限於您之員工、志工及顧問。並由您自由提供使用者帳號與密碼。
 

第二條  租用期間

我們應自帳號開通日起算 24 個月,依「服務方案申請表」或「報價單」提供「租用之服務」。
租用期間包含30日之鑑賞期。
 

第三條  鑑賞試用

我們提供「租用之服務」之鑑賞期為帳號開通日起算30日。
若您於鑑賞期結束前決定不予租用,我們應於扣除系統開通費及已使用之「加價購」服務費用後,退還您其餘已繳納之費用。
若您於鑑賞期結束前決定不予租用,則我們並無義務保存您於鑑賞期內輸入至「租用之服務」之資料,及您所為或我們為您進行之「租用之服務」設定。但您得於鑑賞期結束之前匯出資料。
鑑賞期內所提供之「租用之服務」無第九條擔保與免責聲明之適用。
 

第四條  我們的義務

我們應提供「租用之服務」之基本支援,不得另行收費;且若您有另外購買,亦應提供升級之支援。
除下列情形外,我們應於合理範圍內,每週7日、每日24小時提供「租用之服務」:
(一) 我們規劃之停機時間。
(二) 因超出我們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之情況,導致無法使用「租用之服務」,包含但不限於天災、政府措施、洪水、火災、地震、社會動亂、恐怖行動、示威或其他勞工問題(我們員工涉入者除外)。
(三) 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故障或延遲。
 

第五條  您的義務

您應要求使用者遵守本合約。
您擔保係合法取得「您的資料」。
您應於合理的控制範圍內防止未經授權存取或使用「租用之服務」,並於發現此類未經授權存取或使用時,立即通知我們。
您僅得依據本合約及相關法律使用「租用之服務」,不得為下列事項:
(一) 容忍非使用者之任何人使用您「租用之服務」。
(二) 販賣、轉賣、出租或租賃「租用之服務」。
(三) 使用「租用之服務」儲存或傳送污辱、誹謗或其他違法之內容;或儲存捐款者之信用卡資訊等具高度風險之資訊。
(四) 使用「租用之服務」儲存或傳送惡意程式碼。
(五) 散發垃圾郵件(包含但不限於:任何未經收件人同意訂閱收取之信件、與您業務無關之信件及其他單位之廣告信件,不論其為商業用途或非商業用途)。
您若知悉有信件被使用者標示為垃圾信,應移除或凍結該信箱、不再發信給對方。
(六) 破壞或損及「租用之服務」之完整性或效能。
(七) 企圖取得未經授權之「服務」或其相關系統或網路之存取權。
 

第六條  價金之給付

您應依所「租用之服務」支付費用,不論您是否實際使用。
費用自租用日期起算,以每月或每年為基礎,預先收取租用月份或年度之費用。若您中途轉換方案,將以租用期間比例計費。
我們得於帳號開通日與租用期間屆滿前30日寄送繳款單予您。
您應於鑑賞期過後14日內,支付第二條租用期間之服務費用;若依第十二條第二項自動續約,則於租用期間屆滿後14日內依繳費單支付費用。
您繳納費用後,我們應於14日內開立電子發票予您。
若您逾期繳納費用達14日以上,我們得暫停提供您使用「租用之服務」之帳戶,直到您全額繳納為止。
 

第七條  所有權

我們保留「租用之服務」之所有權。除本合約明確授權您使用之範圍外,本合約並未授予您任何權利。
您不得以「租用之服務」為基礎創作衍生產品;亦不得複製「租用之服務」之任何部分或內容或將其崁入您網頁(除複製或放入您之內部網絡,或為您業務目的需要則不在此限)
您對於所有「您資料」完全擁有所有權利。
 

第八條  資料保護與隱私權

我們應提供管理上、實體上及技術上之保全,保護「您的資料」之安全性、機密性及完整性。除經您明確同意或為提供「租用之服務」、處理服務或技術問題所必要,我們不得:
(一) 修改「您的資料」。
(二) 公開「您的資料」。
(三) 存取「您的資料」。
您同意遵守我們之隱私權政策
 

第九條  擔保與免責聲明

我們擔保在您租用期間,「租用之服務」在實質上不會減少。若有違反,您得終止合約,並依第十二條辦理退費。
雙方均擔保具有簽署本合約之合法權利,且不會傳送任何惡意程式碼予對方。
 

第十條  相互賠償

由我們賠償。針對第三方宣稱在本合約允許的情況下使用「服務」而違反或盜用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,而對您提起索賠、要求、訴訟或訴訟程序(「索賠」),我們應為您辯護,而且對於最終不利判決之任何損失,我們將會賠償您;惟您應(1)立即提供我們該「索賠」之書面通知;(2)授予我們「索賠」之單獨辯護及和解權(除非和解無條件免除您的所有責任,否則我們不得與第三方進行和解);以及(3)提供我們所有合理協助,費用由您支付。
由您賠償。針對第三方宣稱「您資料」或您在違反本「合約」情況下使用「服務」,違反或盜用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或違反適用法律,而對我們提起之任何「索賠」,您應為我們辯護,而且對於最終不利判決之任何損失,您應賠償我們;惟我們應(1)立即提供您該「索賠」之書面通知;(2)授予您「索賠」之單獨辯護及和解權(除非和解無條件免除我們的所有責任,否則您不得與第三方進行和解);以及(3)提供您所有合理協助,費用由我們支付。
 

第十一條 責任限制

雙方因本合約或與本合約有關之損害賠償責任總額,不論屬契約責任、侵權行為責任或其他任何責任理論,均以您依本契約支付之費用總額之 10 倍為限。
對於任一方任何獲利或收益損失,或任何間接、特定、附隨性、衍生性、涵蓋性或懲罰性損害,不論如何造成、是否屬契約責任、侵權行為責任或其他任何責任理論,亦不論對方是否告知此損害之可能性,雙方均不負任何責任。但其他法律明文規定者不在此限。
 

第十二條 終止

除非任一方在租用期間屆滿前至少 7 日以書面表示不續約,否則本合約自動續約,但若雙方另有約定則不在此限。
續約期間之定價應等於本合約之定價,除非我們於本合約結束前至少7日以書面通知您漲價,在此情形下,漲價將於續約後生效。但若您不同意漲價,則不自動續約。
任一方均可因下列原因終止本合約:
(一) 一方違反法律或本合約之規定,他方以書面限期催告違約方改正後,未於期限內改正。
(二) 一方發生解散、歇業、破產、重整等情事。
(三) 於終止前 30 日以電子郵件通知他方終止合約之意思。
本合約因任何原因提前終止時,我們應將終止日後之剩餘期間之預付費用,依日數計算,退還您。(每日服務費用以報價單所示每年租用費用除以該年之總日數計算)
您得於合約屆滿或終止日後 30 日內要求下載您存放於「租用之服務」之檔案,於此期限後,我們無義務維護或提供「您的資料」。
 

第十三條 一般條款

本合約未約定之事項,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命令定之,法令未規定者,依業界慣例。
如因執行本合約發生爭議,雙方應誠意協商解決,若無法協商解決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,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,但法律對管轄法院另有強制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我們保留權利,得在 https://neticrm.tw/about/term-of-use 或其他網址處發佈新版合約,藉以變更或修訂本合約所含任何條款及細則或規範「服務」之任何政策。
我們進行前項變更或修訂前應事先通知您,並於通知到達 30 日後生效。但您得於通知到達後 30 日內向我們表示不接受該項修訂,雙方仍受修訂前合約規範,效力持續至本合約租用期間屆至,或您通知到達後 6 個月即終止本合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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